辽宁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辽宁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动态》
第一章:研究中心介绍
辽宁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是一个以推动辽宁省城市和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专业研究机构,行政主管单位为中共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业务主管单位为辽宁省社科联。本中心旨在通过对城乡经济以及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力图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智囊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外脑。中心借助自身的调研团队和社会外联优势,为各企事业单位搭建一个信息交流与共享的平台,同时,将本中心的研究成果和调研信息及时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的决策参考,充分发挥本中心在辽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助推作用。
领导顾问名单
名誉主任:
肖作福 全国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省政协原主席
顾 问:
李国忠 原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省政协常务副主席
张成伦 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王 专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程亚军 省政协副主席
主任委员:
王立平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立斌 中共辽宁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王正刚 省建设厅厅长
王惠民 省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窦明洋 中共辽宁省委副秘书长
李会永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 征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凤羽 省政协副秘书长
焉锦林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胡建阳 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振兴东北办第一副主任
周世翰 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丛玉文 省政协学习宣传与文史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
王艳玲 省教育厅副厅长
孟庆海 省科技厅副厅长
曾晓菲 省卫生厅副厅长
韩亚力 省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李忠国 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刘 野 省总工会副主席
马丽华 省妇联常务副主席
韩文华 省政协港澳台委员会副主任
李长春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德昌 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孟炜中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利国 辽宁省林业厅林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
王本奎 省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刘政奎 省交通厅副厅长
单成繁 省中小企业厅副厅
理 事 长:
张成伦 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副理事长:(特级研究员)
王永毅 辽宁省中*史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第二章:研究中心战略描述
1、研究中心工作方向:
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标志事件”的历史见证者;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公众声音”的同期记录者;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业经济”的理性观察者;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基层数据”的调查研究者;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报告成果”的权威发布者。
2、研究中心工作目标:
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专家学者”的思想营销团;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外脑智库团;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组织”的咨询服务团;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共机构”的联众讲师团;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中心会员”的终身顾问团。
3、研究中心工作要求:
工作标准:科学构建严谨求实调研流程,客观创造公正权威分析标准;专
业制造深度精确数据报告,专注创新精细高效服务价值。
行为守则:真实性 权威性 精确性 时效性 严肃性 统一性 专业性
服务性 研究性 针对性 代表性 地域性
4、研究中心服务要求:
服务宗旨:帮助客户提供精细增值服务,谋求创新提升服务品质内涵;发挥完善社团组织纽带功能,助推繁荣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服务使命:依靠对最新政策和政府决策的及时把握将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态传达给会员单位;依靠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等群体智能优势将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科学总结;依靠本中心广泛的公共资源为会员单位搭建信息交流的合作平台,为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5、研究中心业务范围:
课题走访调研,提出解决对策;政策研究论证,提供决策依据;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建议总结;发展问题汇总,公共事务协调。
A\组织协调涉及研究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和其他有关人士共同研究和探讨我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探讨其研究的重点与方式、途径;
B\组织省内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及有关方面人士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我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C\组织开展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理论研讨活动,重点围绕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专题理论研究;
D\通过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素质教育支持和培训;
E\建立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理论研究的资料中心,系统地收集和整理有关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和理论研究的信息;
F\为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G\加强相关领域内代表人士之间的联系,促进其交流与合作;
H\沟通党和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人士的联系,反映相关领域内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发展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和政策。
I\通过中心的强大会员平台定期举行中小企业项目融资洽谈会,切实有效的解决中小企业会员的资金短缺和融资难等问题,利用中心在社会和行业中的影响力、公信力、权威性搭建一条政府、金融和企业之间的绿色通道。
6、研究中心发展愿景:
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信息资讯”的网络集成平台;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信息资讯”的分拣研发平台;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信息资讯”的互联共享平台;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信息资讯”的电子数据平台;我们要成为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信息资讯”的多维营销平台。传播方式的多维化,传播手段的多样化。
第三章:研究中心产品解读
1、研究中心产品分类:
A、辽宁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大行业指导委员会
新农村建设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委员会、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指导委员会、新技术应用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房地产开发与建筑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食品医疗与卫生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资源开发与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交通运输与物流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娱乐休闲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机械制造与产品加工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
会员服务内容包括:
会员培训:包括专属技能培训、文化思想培训、行业政策分析培训、经济形势培训、营销管理培训。
咨询顾问:一对一的咨询服务、针对企业管理过程中各管理环节的咨询研究、管理诊断、企业文化建设与品牌构建研究服务。
项目合作:包括投资与融资的有效对接、信息交流、项目联合。
商务考察:不定期举行省内外区域考察,同时与各地区政府、社团组织进行学术交流、商务合作等公共活动。
危机公关:利用本中心所属的强大政府背景资源和广泛的智力资源帮助会员单位协调政务关系,构建起在社会中的组织和个人地位及权威性、行业影响力、品牌公信力。
B、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调研报告成果汇编。本产品的运作在A产品的运作基础上进行业务的延伸,侧重于调研选题的策划、调研内容的选择、调研样本的代表性、调研区域的差别性、调研报告的系统性、呈交对象的针对性、服务反馈的效果性。报告写作样本标准为:明确的调研主题、针对性的样本对象、矛盾的主体和客体、客观的观察角度、影响力的专家解读、准确的辅证数据、权威的主管部门解答等等。
C、行业、区域、主题、研讨、交流合作论坛。本产品的运作在B产品的运作基础上进行业务的延伸和服务的深度挖掘,侧重于不同主题、功能、行业区域等形式和定位的系统策划。我们将以下几类小型功能性论坛的时间初步定为:主题研讨论坛每季度一次(按行业进行,三次),功能服务型论坛每年两次(项目交流、融资合作,四月和八月),组织合作型每年一次(跨区域考察交流)。
D、辽宁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最具竞争力企业排行榜。本次活动作为研究中心的高端产品和辽宁省的年度经济盛会,我们致力于将此产品重磅力推,并在此次盛会中同时进行“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最具推动力新锐人物榜”的发布和颁奖,“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调研报告成果”新闻发布会,“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项目交流合作论坛”共计三场分会;穿插举行“优秀调研员、优秀调研报告”、“最佳调研顾问”、“重点调研基地”、“重点合作单位”的表彰颁奖和授牌仪式。
2、《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动态》
A、合作信息传播交流、热点问题研究呈报。
B、致力于信息平台的传播与建设,致力于服务快速化的完善与开发,致力于社会权威性和信息有用性的分析和研究。
第四章:产品目标客户描述
1、目标客户采集来源:
我们的目标客户采集来源主要包括,一是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客户监测信息库中的存储客户,二是各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所下属辖管的个体单位,三是网络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所报道的有效和有用的相关主要单位。
2、目标客户选择范围:
我们将所要调研的样本群和目标客户范围规定为所设定的十大行业调研委员会中所包括的行业单位:新农村建设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委员会、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指导委员会、新技术应用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房地产开发与建筑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食品医疗与卫生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资源开发与环保产业指导委员会、交通运输与物流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娱乐休闲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机械制造与产品加工行业发展指导委员会。
3、目标客户采集标准:
A、助推发展:能够自觉把企业自身发展与区域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带动多数人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商业道德与遵守法律法规、履行道德义务结合起来。在本地区和同行业中起到典型表率、示范带头作用。
B、创业发展:艰苦自主创业,积极奋力进取,无畏于困境艰难、忠诚于价值创造,彰显财富品质,追求阳光利润。通过合法渠道、合法方式获取商业利益,热衷关注公众价值、积极承担公共责任,帮助别人成功实现自己成功。
C、社会责任:贯彻科学发展观,承担可持续发展与节约资源的责任;承担保护环境和维护自然和谐的责任;承担公共产品与文化建设的责任;承担保护职工健康和确保职工待遇的责任;积极履行因自身社会职务所带来的责任使命;积极承担因盈利所产生的合法税收纳税责任。
D、公益慈善: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慈善捐赠活动,关心弱势群体,扩大就业渠道,广泛吸纳聘用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上岗就业,为稳定社会和企业作出积极贡献。
4、调研单位选择标准:
A、时代标签:特定时间,独特经历。
(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具备特定时间段、特别发展经历、特殊贡献的相关单位)
B、地域标签:特定地区,唯一代表。
(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备特定的区域性和某一方面代表性的相关单位)
C、行业标签:行业领袖,绝对主力。
(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在行业中占主导和领导地位的相关经济企业)
D、事件标签:新闻事件,标志记录。
(在本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特殊性的企业和公众新闻事件,并被相关媒体报道,形成时代的标志性记录的经济企业)
E、企业标签:标准领先,无法复制。
(本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在产业行业标准创新和领先方面占有举足轻重地位而又无法被其他企业逾越的经济企业)
F、政策标签:深度参与,重点扶持。
(本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获相关政策重点支持、或影响政策的出台和完善,并在特定时间段具备行业和社会影响力的经济企业)
G、人物标签:高端阶层,中心代表。
(在个人交往阶圈中,受学历、文化水平、经济收入、个人影响力等因素处于阶圈中心位置,有话语权和高端影响力,引导周围人的言行、消费、投资)
第四章:会员邀请回馈标准
1、理事单位:(研究员)
固定资产和产业投资在一千万以内,企业发展良性,每年销售额在一千万左右,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企业或负责人曾获所在区、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理事单位享有的权利:享有在每期“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企业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的权利(六期);享有在“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一篇企业调研报告的权利;享有在“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企业招商、宣传和项目合作等信息的权利(每年一次);享有在本研究中心每年发布的“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调研报告”中刊登案例报告和担任编委会成员职务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中心每年举办的管理培训或产业发展讲座的权利(任选其一);享有参加每年一次“辽宁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最具竞争力企业排行榜”会议的权利;享有优先参评“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具推动力年度新锐人物”的权利。
理事单位承担的义务:有主动承担维护本中心和本理事会社会声誉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配合本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有按时按要求参加本中心举办的各种主题论坛、专题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的责任和义务;有按约定给本中心提供相应调研经费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给本中心提供相关行业和企业信息、数据研究资料的责任和义务。
2、常务理事:(高级研究员)
单位固定资产和产业投资在一千万至五千万之间,每年销售额在两千万-五千万元之间,企业发展优良,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企业或负责人曾获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省级荣誉称号,担任相关社会职务,企业信用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
常务理事享有的权利:享有在每期“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企业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的权利(六期);享有在“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两篇企业调研报告的权利;享有在“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企业招商、广告宣传和项目合作等信息的权利(每年两次);享有在研究中心每年发布的“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调研报告”中刊登案例报告和担任编委会副主任职务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中心每年举办的管理培训或产业发展讲座的权利(各一次);享有与本中心讲师顾问团面对面交流座谈的机会一次(实地深入企业座谈,一天);享有参加每年一次“辽宁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最具竞争力企业排行榜”会议的权利;享有免审核参评“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具推动力年度新锐人物”的权利。
常务理事承担的义务:有主动承担维护本中心和本理事会社会声誉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配合本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协助中心工作人员发展和介绍调研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一家);有按时按要求参加本中心举办的各种主题论坛、专题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的责任和义务;有按约定给本中心提供相应调研经费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给本中心提供相关行业和企业信息、数据研究资料的责任和义务。
3、副理事长:(特级研究员)
固定资产和产业投资在五千万至一亿之间,年销售额在五千万以上,在多元化经营方面发展稳定,在相关行业内有一定话语权和影响力;企业或个人对市场的发展和行业规范起到推动性作用;企业或负责人曾获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国家级荣誉称号,担任重要社会职务,企业信用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
副理事长享有的权利:享有每期“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企业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的权利(六期);享有在“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三篇企业文章的权利;享有在本中心网站中作为协办单位存在的资格和权力;享有在“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企业招商、广告宣传和项目合作等信息的权利(每年三次);享有在研究中心每年发布的“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调研报告”中刊登案例报告和担任编委会主任职务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中心每年举办的管理培训或产业发展讲座的权利(各一次,同时到企业全员培训一次);享有与本中心讲师顾问团面对面交流座谈的机会二次(实地深入企业座谈,一天);享有研究中心授予的“年度最佳研究员”荣誉称号;享有参加每年一次“辽宁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最具竞争力企业排行榜”会议的权利;享有免审核参评“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具推动力年度新锐人物”的权利;享有本中心不定期举行的省外项目考察合作、融资论坛等小型高端论坛和活动。
副理事长承担的义务:有主动承担维护本中心和本理事会社会声誉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配合本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协助本中心工作人员发展和介绍调研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每年两家);有按时按要求参加本中心举办的各种主题论坛、专题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的责任和义务;有按约定给本中心提供相应调研经费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给本中心提供相关行业和企业信息、数据研究资料的责任和义务。
4、执行主席、副主席:(资深顾问)
固定资产和产业投资在一亿以上,企业在多元化经营方面发展迅猛,在相关行业内有话语权和影响力;企业或个人对市场发展和行业规范起到推动性作用;企业或负责人曾获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国家级荣誉称号,担任重要的社会职务,对产业政策的制定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在本企业所处行业领域中有研究成果、专注于行业建设和学术研究。
委员会负责人享有的权利:享有在每期“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企业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的权利(六期);享有在“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四篇企业文章的权利;享有在本中心网站中作为智慧顾问存在的资格和权力;享有在“城乡动态”内刊报告上刊登企业招商、广告宣传和项目合作等信息的权利(每年四次);享有在本研究中心每年发布的“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调研报告”中刊登案例报告和担任编委会顾问职务的权利;享有参加本中心每年举办的管理培训或产业发展讲座的权利(各一次,同时到企业全员培训两次);享有与本中心讲师顾问团面对面交流座谈的机会三次(实地深入企业座谈,一天);享有参加本中心举办的“辽宁省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最具竞争力企业排行榜”会议的资格和权利(嘉宾席);享有免公示费参评“辽宁省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具推动力年度新锐人物”的权利;享有本中心不定期举行的省外项目考察合作、信息技术交流、融资论坛等小型高端论坛和活动;享有参加本中心召开的执行主席联席会议的权利(每年两次)。
委员会负责人承担的义务:有主动承担维护本中心和本理事会社会声誉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配合本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协助本中心工作人员发展和介绍调研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执行主席三家,副主席二家);有按时按要求参加本中心举办的各种主题论坛、专题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的责任和义务;有按约定给本中心提供相应调研经费的责任和义务;有主动给本中心提供相关行业和企业信息、数据研究资料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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